《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4-18 12:13:36  阅读次数:

《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福州市认真组织实施《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增进人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依据《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健康需求为目标,建设健康福州、特色强市以体育为主线,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国全民体育健身模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全民健身的发展和超越,为创建新时代未来国家和幸福城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国内示范、全省首创、有福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无障碍场馆设施,发展活力健身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赛事活动,普及全民健身活动。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 ,推动多维融合发展。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52%,城乡居民全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人,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把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实事工程,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 充分利用“两河四岸”、城市公园绿地、街角区域建设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实现居民区新建公共体育设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在北江滨规划建设一条可跑步、步行、自行车的城市慢行步道,打造安全舒适的“亲水廊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健身设施,老小区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弥补健身设施的短板。 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第二代智慧路径、智慧健身站、智慧健身步道、共享健身房(库房)、共享运动场,建设改造一批一站式、家庭式、全品类体育服务综合体。 提高城区新区建设质量,力争每个新区建设综合体育中心,推动公园增设健身设施。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建筑等现有空间为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充分利用商业屋顶等闲置空间综合体建设改造“夜灯”“体育场”,加大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海洋(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场馆设施建设。

争取省级资金对免费或低价公共体育场馆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使用效益评价监管,优化开放绩效管理办法,加大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绩效考核力度。 适当延长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 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 加快各级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实现“一键沟通”智能在线远程管理和运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竞赛

继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社区运动会、体育联赛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马拉松、登山、自行车、竞走、龙舟等项目的质量、门球、羽毛球、围棋、越野等项目。 继续推进“一县一品”、“一县多品”活动,大力支持举办社区(农村)体育运动会等基层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的全民健身盛会覆盖面广、多层次联动、全年无休的活动体系释放出“全民参与、全民幸福”的效果。

大力普及“三大球”体育运动,弘扬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人口,为体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冰雪运动,推广“冰雪进校园”。 结合全运会、省运会群众性活动,组织开展“我要参加全运会、我要参加省运会”系列活动。 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家庭健身和全民健身线上活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活动互动新模式。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作、开展线上活动。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管理局

(三)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体育联合会、群众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 充分发挥体育联合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推动县(市)“1+5+N”(1个体育联合会、5个群众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注册健身队)乡镇(街道)“1+3+10”(1个体育协会分会或文化体育工作站、3个个体体育协会或群众体育协会、10个注册健身队)建设。 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队、健身站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健身队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

落实《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和《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价管理办法》,加大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提高其承办赛事组织、体育普及培训、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培训等,推动规范化、专业化、实质化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体育人才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社会组织。 到2025年,50%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3A级以上,其中5A级以上达到10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民政局、市团委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层级结构,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比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健身专家的带头作用,组建旅行团深入基层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志愿服务品牌。

完善市县两级全民体质监测点,完善全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定期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推动全民体质监测点向健康监测点转型,打造一体化健康服务新模式。 广泛宣传“医防协同一体化”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科研机构通过政府提供体质检测、疾病监测、运动干预、运动康复、营养膳食等服务购买服务。 。 开设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单、科学、有效的家庭健身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

(五)推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组织领导作用,促进职工、青少年、儿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群体参与健身、享受健身、受益健身。 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一体化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证学生每天校内外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实施体育干预。 推动新周期老年健身康乐之家建设,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提高老年健身水平; 创建、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锻炼。 充分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积极组队参加全省老年运动会。 全面推行职工健身制度,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 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探索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福州业余足球赛事平台,积极组队参加省残运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残联联合会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聚集力度,建设体育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推动体育产业“上云、用数据赋能智慧”,培育本土“专精特新”“小巨人” ”,共同打造数字体育产业新高地。 努力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 引进社会关注度高、娱乐性强的国际顶级赛事; 培育壮大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 重点支持以足球为突破口和“三大目标”为主的高水平职业体育赛事。 普及休闲体育运动,发展水上运动,发展户外运动,培育冰雪运动,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提高健身休闲质量。 支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役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 加快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打造“绿色生活、享受健康”的体育消费城市,努力成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加快全民健身多元化融合

加快体育与教育融合。 完善体育与教育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搭建体育与教育融合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平台,建立跨区域分学段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为高水平教练员和优秀退役运动员开辟进入通道。 加大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和体校建设力度,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 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强化体质与健康的融合。 建立体育卫生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促进健康新模式。 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设置健身诊所,推动基层身体健康一体化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等身体健康一体化实体,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体育健康一体化服务中心。 加强运动处方人员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深化体育与旅游融合。 推动山地、航空、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自驾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布局特色赛事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优质体育精品旅游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

(八)营造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建设福州体育文化展示馆,传承福州特色体育文化,讲述福州特色体育故事,发现和保护特色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体育精神文化平台。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运动水平标准和考核,落实国家科学的体育积分制度,激发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 加强与美国、日本、德国、巴西、意大利、阿根廷、斯里兰卡等国际友好城市在足球、龙舟、武术等方面的交流。 加强荣泰体育交流合作,在成功举办海峡青年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篮球、门球、棒垒球、手球等特色项目的交流。 加强省会城市与福州都市圈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政府福州华侨联合会、福州广播电视台

三、重点项目

(一)全国体育健身模范城市、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福建省体育局创建全民体育健身模范城市的规划和评选指标,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导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创建任务,为全民做好。 体育健身模范城市创建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可供国家体育健身模范城市创建检查评价。 支持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全民体育健身示范县(市)区。 对作品创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

梳理可用于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的空间资源,弥补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优先安排全民健身中心、多点规划建设。 -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的功能性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 、儿童健身设施、游泳健身场地、社区健身房等,并新建多个羽毛球场、网球场、充气排球场。 新建智慧体育公园12个,新建或扩建体育公园4个以上; 每万人拥有足球场1.0个、游泳健身场所0.48个; 新建健身步道1000公里、室外智能健身房10个; 1,500条健身路径将被更新和替换。 升级改造篮球场150个; 实现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改造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三)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管理维护效率提升工程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检查”的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管理维护机制,落实管理维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依托“福州数字体育平台”,推进全民健身场馆设施“身份证”系统建设,推进“二维码”全覆盖,完善网格化、智能化长效管理和保护机制,提高管理和保护效率。 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管理维护经费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体育部门给予适当财政支持,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 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担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政府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形式给予支持。 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场馆设施的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社区游戏品牌建设项目

结合“运动健身进万家”、“全民健身运动会”、“福州体育时尚消费节”、“健康生活直播季”、“我爱足球”等活动,打造街头活动群众家门口的中心、体育场馆、商业区。 以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园区为主要活动场所,以基层体育联合会、个体体育协会、老年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为主要组织力量,定期举办赛事、科技赛事、以趣味活动为主要板块,让在社区举办的、聚焦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的“社区运动会”,把健身带入生活,让健身成为人人都能做、人人都爱的事情。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五)社区健康养生一体化健康促进项目

以政府牵头、街道社区提供场地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校组成专家团队,构建“体康一体化”合作联动网络,打造“社区健康专科”公共服务项目,引导和引导。推动“运动处方库”落地。 面向社区开展运动健身、运动疾病预防、运动营养、运动心理“四位一体”的体育促进健康服务,做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福州业余足球赛事平台,充分发挥发挥运动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成立市、县(市)区体育健康一体化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跨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持。 依托运动与健康融合的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 开展省市体育与健康融合试点,创新“体育与健康融合”福州模式。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充分利用“e福州”平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智慧服务机制,着力打造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体育教育训练、体育志愿者服务、科学健身指导等核心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福州数字体育平台”促进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 支持智慧健身、云赛事、虚拟体育等新兴体育发展,推动线上智慧赛事发展,实现公民体育健身和体育消费数字化、便捷化、智能化,提高智能化管理和水平。全民健身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把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实事工程。 制定与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实施标准,健全与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共同管理、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全民健身实施方案等级。 市政府定期对县(市)、区全民健身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 将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家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和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南。 振兴闲置的城市土地,充分利用公共福利建筑土地,支持租赁土地,倡导综合土地使用,并探索“吸引土地吸引商业和利用土地吸引投资”的体育土地社会化转移模型。 体育当局应参与新住宅社区的建设和设计计划的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

负责单位:县(城市)和地区政府,高科技区管理委员会,市政融资局,市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建筑局,市政体育局,市政党委员会文明办公室

(3)加强人才团队

加强国家健身人才团队的建设,例如健身指导,组织管理,技术研发,宣传和促进以及志愿服务,改善人才团队结构并提高人才团队的质量。 建立一个国家健身人才训练系统,在该系统中,政府,企业,大学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并优化人才培训机制。 加强国家健身人才团队与其他行业的人才团队之间的互连,并扩大人才培训渠道。 积极指导退休的运动员,教练,体育老师,社会体育教师和其他领域的其他才能,为国家健身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建立国家健身人才智囊团并改善国家健身人才评估机制。

负责单位:县(城市)和地区政府,高科技区管理委员会,市政体育局,市政教育局,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加强安全保证

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监督和维护,标准化公共体育场地的急救设备的配置,并确保开放符合流行病的标准,以预防,紧急响应,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 实施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事件管理措施”,建立和改善预防和控制机制,研究和判断机制,评估机制,预防和控制协调机制,断路器机制和国家健身事件的责任机制,并实施“当事方和政府负责相同的责任,我们必须遵守“邮政,联合管理和负责失去责任的双重责任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并合并和巩固安全监督责任。

负责单位:县(城市)和地区政府福州业余足球赛事平台,高科技区管理委员会,市政体育局,市政公共安全局,市政紧急情况管理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市场监督局

附件:富裕“第14五年计划”中国家健身的主要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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